友情提示:
1. 自费项目是推荐性项目,客人应本着“自愿自费”的原则酌情参加,导游组织自费活动将不会带有任何强迫因素。
2. 如因报名人数不够或天气状况等原因,无法安排自选项目,则导游或领队有权取消已经提前安排收费的自选项目。
3. 如因报名人数不够(不足20人)无法根据本征询单的价格安排自选项目,导游或领队可以与客人协商确定新的价格,另行书面确认。
4. 自选项目需要提前预定,一经当地导游或领队安排确认,不得无故取消,感谢您的配合。
5. 以上自选活动,仅在时间允许范围之内安排。具体根据实际正常旅游行程之外的空闲时间由导游统一安排;如时间不允许,则将不安排自选活动,敬请各位贵宾谅解。
6. 本《征询单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认定,作为合同之附件,符合《旅行社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各项规定。
本人已经阅知内容并充分理解本征询单,同意遵照执行。
服务项目
01、行程中所述之团体经济舱机票,含机场税;
02、ADS签证费用;
03、境外旅游巴士及专业司机;
04、专业中文导游;
05、行程中标明的欧洲星级标准酒店1/2标准间,含酒店欧陆式早餐;
06、中式午晚餐,团队以5菜1汤为标准(餐自理-游客自行准备用餐,请参照行程中标注,包括退餐) (退餐则按照每人每顿6欧元的标准来退餐,瑞士段按每人每顿10欧元的标准来退餐);
07、行程表中带*的景点第一门票;
08、旅游意外保险费用;
不含项目
01、护照费用;
02、酒店内电话、传真、洗熨、收费电视、饮料等费用;
03、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费用,例如特种门票(夜总会、博览会、缆车等);
04、洗衣,理发,电话,饮料,烟酒,付费电视,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;
05、司机、导游小费:全程80欧元/人
06、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,认证等相关费用;
07、依旅游业现行作业规定,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,调整房间分房情况(包括夫妻分开住宿或加床)。
温馨提示
01、由于进入欧洲旅游旺季,境外酒店爆满,计划中团队的行程可能会由于欧洲众多的展会,宗教节日而做出略微变更,酒店房间可能为家庭房(大小床),请各位游客见谅,行程变更我们会及时做出通知!
02、此旅游费用基于参团人数超过40人以上,低于此人数,成本将发生变化,旅游费用则需重新计算;
03、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仅供参考,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,出签证之后将给与最后确认行程;
04、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;
05、行程中所列的餐食,其中早餐为酒店提供早餐,午餐/晚餐为中式桌餐(标准为5菜1汤+水果+茶水);
06、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,参照境外地图,仅供参考,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,但不影响游览内容;
07、自费项目费用包含门票、车费、导游和司机服务费、停车费、入城费、预定费等综合费用;
08、根据欧共体法律规定,导游和司机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(包括中途休息时间);
09、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;
10、为维护自身权益,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;
11、此参考行程和旅游费用,我公司将根据参团人数、航班、签证及目的地国临时变化保留调整的权利;
12、因不可抗拒之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(如天灾、战争、罢工等)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、领馆签证延误、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,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,一切超出费用(如在外延期签证费、住、食、及交通费、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)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!
1.
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(台风、暴雨、交通堵塞等),所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理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2.
《新交通法规》规定可以不占位儿童的标准为0.8米以下怀抱婴儿,0.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我社相关规定占座,否则,可依据《新交通法规》的有关规定为了车上其他游客的生命安全,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。
3.
请游客准时上车,对号入座,否则过时不候,做自动退团处理,费用不退。
4.
报价中含的门票为旅行社折扣核算,因为有各种优待证(如老年证、军官证等)的优惠价比旅行社折扣价还高,故此无差价可退。
5.
行程中自费景点如不参加的游客,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等待参加自费游览的客人游览结束后,统一乘车继续游览。
6. 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,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通知有关事宜;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通知不到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社概不负责。
7. 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凭证,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,返宁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
8. 旅行社有最终解释权。
9.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