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上海至河内,河内至胡志明,胡志明至上海国际机票经济舱及机票税、出境机场税
2. 酒店:行程表上所列或同级酒店(以两位成人共用一房为原则)。
3. 膳食:含5早8正餐(正餐八菜一汤,附赠水果)
4. 交通:全程空调旅游车
5. 游览项目:行程表内所列各项游览项目及入场费用。
6. 导游: 全程领队陪同,当地中文导游服务
7. 签证:越南旅游签证费用。
8. 行李:每位限携带手提行李1件及托运行李1件(重量不超过20KG,具体详情视乎航空公司而定)。
※ 不足十二岁之小童参团不安排酒店床位,小童收费标准请于报名时查询。
1.
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(台风、暴雨、交通堵塞等),所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理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2.
《新交通法规》规定可以不占位儿童的标准为0.8米以下怀抱婴儿,0.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我社相关规定占座,否则,可依据《新交通法规》的有关规定为了车上其他游客的生命安全,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。
3.
请游客准时上车,对号入座,否则过时不候,做自动退团处理,费用不退。
4.
报价中含的门票为旅行社折扣核算,因为有各种优待证(如老年证、军官证等)的优惠价比旅行社折扣价还高,故此无差价可退。
5.
行程中自费景点如不参加的游客,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等待参加自费游览的客人游览结束后,统一乘车继续游览。
6. 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,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通知有关事宜;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通知不到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社概不负责。
7. 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凭证,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,返宁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
8. 旅行社有最终解释权。
9.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。